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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陪朋友去復興北颱風本館退一雙她妹妹買的夾腳拖
我們計畫的行程是降...退鞋-->陪她去買Prada-->我去AT花掉500禮卷-->去SOGO
結果就在第一站 B1陰森破鞋館,就卡到陰,當下決定除非颱風廣場換老闆才會再來這兒shopping

颱風大門直走,下手扶梯時,往正面一看就看到孫鳥云云的巨幅海報,手上拿著她代言的鞋
原來我們要退的鞋就是這個牌子啊~離開手扶梯就在我們的左前方,位置真好耶

友之妹買這雙貴婦夾腳拖花了9000多快5位數
但買回去之後被眾家姊妹嫌棄到不行,理由諸公可將心比心
自以為買了雙很好看的鞋,但其實一點都不適合自己,還被嘴賤的損友們無情摧殘
你要不要豬八戒照下鏡子啊!!!
可想而知,花大錢買自卑是哪門子犯賤啊??
連拿去退貨的勇氣都沒有....

於是乎,很順便地我們代她拎著這雙夾腳拖來退貨
這個櫃陣仗嚇人,光是櫃哥就有2~3個,櫃姐也是2~3名,可是都沒有客人耶
才開口說要退貨,櫃姐就說:

我們櫃除非有瑕疵,否則不能退貨耶,七天鑑賞期是網購才有喔~我們專櫃不能退貨

偉大的中華民國消保法規定:

凡是經由推銷行為構成的買賣,無需任何理由,7日內皆可退貨
(難不成買了你們家的鞋心靈受創都要報齁你知?!) 

小櫃姊依舊很為難,於是我們找了第三者樓管來協調
等了好一會兒 ,呂姓男樓管狹著陰風陣陣,耳朵上方相當尖銳,像插了手裡劍
重點是:面無表情,雙眼圓睜地朝我們而來

在此節錄雙方經典語錄:

我方:
我代替我妹拿鞋來退貨,發票在這兒
消保法說我能退,而且我妹一次都沒穿,我妹買不到七天耶
跟你們買的時候也沒有告知不能退貨
我妹沒看到你的臉都說你態度差了,你還不承認你態度差
先生,手機還我,手機還我,手機還我.....
再來就沒了....超弱...

呂姓樓管:
第一句話-要退貨請她自己來退,我不接受電話溝通 
臉不笑的時候就是這樣,不能因為我不退貨,你就說我臉臭 
要是每個客人都像你這樣,百貨公司早就倒光了

呂姓樓管還有和友之妹通話,當然是用我們的手機,花我們的電話費
我態度沒有很差啊,不能退就是不能退
你自己來試穿,有喜歡才買的,我們沒有推銷或聳恿的行為叫你買,都是你自己要買的
這樣我不讓你退 

各位看倌,您看到颱風廣場鑽的法律漏洞了吧?

我們沒有推銷或聳恿的行為叫你買,於是乎

不是由推銷構成的買賣行為,我當然不用接受你退貨啊~哇哈哈

 

我們兩個人被樓管趕走了,竊以為他不是來協調,是來趕人了~
由於太生氣了,路上買了蜜蜂咖啡家的好喝奶茶,跑去SOGO灑錢去了

本日結論:在微風廣場買東西太沒保障了,大家要三思啊!
一定不是只有他們櫃是這樣,一定整家政策就是這樣啊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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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梅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